中文名称:甘肃中医学院学报杂志
刊物语言:中文
刊物规格:A4
主管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创刊时间:1984
出版周期:双月刊
国内刊号:62-1062/R
国际刊号:1003-8450
邮发代号:54-70
刊物定价:148.00元/年
出版地:甘肃
时间:2025-11-03 10:03:19
在如今学术合作日益频繁的大环境下,论文就像科研人员手中的一张名片,而论文作者署名排序,却成了科研领域里一个常见又让人头疼的纠纷焦点。这就好比一场精彩的演出,演员们都想在海报上占据显眼位置,科研人员也希望在论文署名里得到应有的认可。
有一项针对6600名国际研究者的调查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照出了问题的普遍性。调查显示,有46.6%的研究者曾经就作者署名产生过分歧,37.9%的研究者在署名顺序方面存在争议。这可不是个小数字,说明署名纠纷在科研圈里已经相当常见了。论文署名可不只是挂个名字那么简单,它和学术荣誉紧紧绑在一起,就像勋章一样,是对科研人员努力的肯定。而且,它还会直接影响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审、项目申请以及职业发展。职称评审就像升级打怪,论文署名就像是关键的装备;项目申请就像争夺宝藏,署名就是开启宝藏的钥匙之一;职业发展就像一场马拉松,署名则是途中重要的补给站。所以,当合作完成一篇论文时,作者顺序到底该怎么确定,就成了大家都关心的大问题。
论文署名纠纷可不只是在学术圈里大家私下里争论争论,有时候还会闹上法庭,变成法律程序里的争议。这就好比两个人吵架,本来在屋里吵,后来吵到大街上,最后还闹到了法院。
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特别典型。在这个案件里,研究生刘某就像一个觉得自己受了委屈的孩子。他对自己在论文中的署名顺序特别不满意,觉得自己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一气之下就把导师李某告上了法庭。
刘某心里想啊,自己对论文实验数据的获取和分析可是下了大功夫的,做了主要贡献,就像建房子打好了地基,理应成为第一作者。可法院的判决却没支持他这个想法。
法院在判决里说得明明白白,刘某为涉案论文做的贡献,主要就是实验数据的获取和分析,这些贡献可不算著作权法意义上对作品创作付出的劳动。这就好比一个人去摘果子,只是把果子从树上摘下来,没有对果子进行加工变成美味的食品,不能算是对食品创作有贡献。
法官还进一步解释,实验数据的获取就是对事实的发现和记录。科学讲究严谨,在获取实验数据的过程中,不可能像写小说一样对数据进行“独创性的选择或者编排”。就好比记录一场比赛的比分,只是如实记录,不能自己随意改变比分。
最后,法院认定导师李某作为论文的主要撰写者,承担了主要的作品创作工作,把他列为第一作者是合理合法的,没有什么不当之处。
那确定论文作者顺序到底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呢?这就好比做一道菜,得有基本的食材和调料,原则就是做这道菜的“秘方”。
实质性贡献是成为作者的核心条件。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就像科研圈里的“规则制定者”,明确指出,要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那些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的署名。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只有真正在赛场上拼搏出力的选手才能获得奖牌,不能把奖牌随便送给没上场的人或者为了利益交换奖牌。
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提出了更具体的四项贡献标准,就像给判断贡献大小定了四把“尺子”:
第一把“尺子”是对论文的构思或设计有实质性贡献,或者参与采集、分析、解释数据。这就好比盖房子,有人负责设计房子的样式,有人负责收集盖房子需要的材料,有人负责分析材料的质量,有人负责解释怎么用这些材料盖房子。
第二把“尺子”是起草论文重要的知识内容,或者对其进行深度修改。就像写文章,有人负责写出初稿,有人负责对初稿进行反复修改,让文章更加完善。
第三把“尺子”是参与最终版本的确定工作,并且知情同意论文投稿。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完成了一幅画,最后要确定这幅画的最终样子,而且大家都同意把这幅画拿去展览。
第四把“尺子”是同意对工作内容负责,确保能够回复相关调查,以及解决与研究工作准确性和诚信有关的问题。就像一个团队的负责人,要对团队的工作负责,遇到问题要能解决。
知情同意同样不可或缺。所有作者都应当对论文发表具有知情权,并且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这就好比大家一起做一个项目,每个人都要知道项目的情况,并且同意项目的方案。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是被明确禁止的行为,这就好比偷偷用别人的名字去参加比赛,是不道德也是不合法的。
当出现署名顺序纠纷时,法院通常会依据什么原则来处理呢?这就好比法官断案,得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就像法官手里的“法宝”,规定:“因作品署名顺序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划等确定署名顺序”。
具体的署名顺序确定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按贡献大小排序,这是最常见的排序方式。就像一群人一起干活,出力多的人排在前面,按照作者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从大到小进行排列。这就好比一场拔河比赛,力气大、贡献大的人站在前面,带领大家赢得胜利。
第二种是按姓氏字母排序,在数学、高能物理等学科领域,这种排序方式是国际通行的惯例。这就好比一群外国人排队,按照名字首字母的顺序来排。
第三种是混合排序方式,例如设置并列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等。这就好比一场比赛,有几个选手表现都很出色,实力相当,就给他们都评为第一名。这种方式可以应对多位作者贡献相当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学科领域就像不同的小世界,有着各自不同的署名文化和惯例。这就好比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风俗习惯。
在高能物理学界,尤其是在实验方面,由于参与人员众多,就像一场大型的演唱会,有很多演员一起表演。论文署名一般采用按照作者姓氏字母顺序排列的方式。
一位姓安(An)的研究人员在这种排序方式下就比较占优势,就像名字首字母靠前的人在按字母排队时能排在前面。而姓周(Zhou)、姓朱(Zhu)的研究人员则难以成为第一作者。这种安排的目的在于避免因贡献争论而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就好比大家一起完成一个任务,如果为了谁排前面谁排后面争论不休,就会耽误任务的完成。
而在生物医学等领域,通常严格依据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且发展出了“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等更为精细的署名方式。这就好比一场精细的手术,每个医生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贡献,根据贡献大小来排名,而且对于贡献特别大且相当的医生,会给他们特殊的称号。
在论文署名实践中,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就像路上的一些小陷阱,需要大家提高警惕。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就是其中之一。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提醒,应“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以免在同行中产生歧义”。这就好比一个班级里有很多班长,大家就不知道该听谁的了。
“夹带署名”的现象同样屡见不鲜。这就好比有人偷偷把自己的名字加到获奖名单里。对此,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学术论著署名问题负面行为清单》,明确禁止“无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参与署名”,禁止“荣誉性、馈赠性、利益交换性署名或夹带署名”。就像明确规定不能把没参加比赛的人的名字写在获奖名单上,不能为了送人情或者利益交换把别人的名字加上去。
“随意变更署名顺序”也是常见的争议点。按规定,论著被期刊编辑部通知接收后,所有作者不得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这就好比一场演出已经确定了演员的顺序,不能在演出前突然改变顺序,不然会影响演出的效果。
为预防署名纠纷,科研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这些措施就像一个个实用的小妙招,能帮助大家避免麻烦。
提前沟通约定:在研究初期就与合作作者讨论并明确预期的作者顺序。这就好比大家在开始一起做项目前,先商量好每个人的分工和排名,避免后面产生矛盾。
保存贡献记录:详细记录每位合作者的具体贡献,以此作为署名顺序的确定依据。这就好比记账,把每个人做的事情都清楚地记下来,到时候有据可查。
遵守期刊规范:投稿前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目标期刊的署名政策。这就好比去一个地方要遵守当地的规则,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署名要求,要按照要求来。
书面确认同意:投稿前确保所有作者对署名顺序没有异议,并保留书面同意证据。这就好比大家签一份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以后反悔。
随着学术界对科研诚信要求的不断提高,相关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2022年,科技部等部门发文,针对“无实质学术贡献署名”等科研失信行为,列出通报、撤职等一系列处置措施,还新增“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有关部门将对进入“黑名单”者进行联合惩戒。这就好比给那些不遵守规则的人上了“紧箍咒”,让他们不敢轻易违规。
论文署名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随着学术界对科研诚信要求的日益提升,规范署名显得愈发重要。当所有作者都能依据实质性贡献获得署名,并共同对论文内容负责时,学术合作才能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论文署名也将不再是“权力的游戏”,而是学术贡献的诚实体现,就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真实地反映出每个科研人员的努力和付出。